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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简介


稿件来源:区安监局 发布时间:2006-12-14 11:38:00 访问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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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112,成立初期隶属于鼓楼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。根据中共南京市委、南京市人民政府宁委[2004]229号《关于印发(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机构)的通知》和鼓发委[2005]115号《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区委、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的规定,20059月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,隶属于鼓楼区人民政府。办公地点设在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界贸易中心大厦A座809室。

根据鼓府发[2005]38号关于《印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的通知,鼓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综合科、监管一科、监管二科,机关行政编制12名。领导职数为:局长1名;副局长2名;科级领导职数3名。

 

主要职责: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及方针政策,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
(二)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,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,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,研究、协调和解决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,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。

(三)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,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规定,负责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,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,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。

(四)指导、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,组织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(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、压力容器、电梯、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)进行检测检验、安全评价、安全培训、安全咨询工作,并负责监督检查。

(五)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,组织有关部门、街道、直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、考核工作,依法指导、监督特殊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,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。

(六)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,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,有关设备(特种设备除外)、材料、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。(七)组织开展“三同时”(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)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;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。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等工作,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。

(八)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。

(九)监督检查、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、各街道及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,推动街道安全生产达标工作,做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,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考核工作。

(十)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。

(十一)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组织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;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,督促、检查区安全生产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
(十二)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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